今年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年,根据《全国人口普查条例》规定,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。
这次普查要求普查员走访每家每户,需要至少入户两次:
10月11日至31日,第一次入户开展摸底工作;
11月1日至12月10日,第二次入户开展登记工作,这期间还将随机抽取10%的住户第三次入户。
长春市统计局提醒人口普查对象:请如实提供准确信息,如实回答相关问题,不得隐瞒有关情况,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人口普查工作。
什么时间普查?普查对象是谁?
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。
对于长春来讲,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长春市地域内的自然人,以及户口登记地在长春市但未在长春市地域内居住的人,不包括在长春市地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。
和历次普查相比,这次人口普查内容更加全面,质量标准更加严格,工作要求更加具体。需要我市城乡每一个人、每一个家庭以及社会的各个方面给予更多配合。
普查内容是什么?需填报哪些信息?
这次普查内容更加具体,需要公民配合填写四种普查表,分别是:《普查短表》《普查长表》《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》《死亡人口调查表》。
《普查短表》所有居民都需填报,内容涉及户项目7个,人项目12个。
《普查长表》在全部住户中抽取10%填报,内容涉及户项目19个,人项目29个。
《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》由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,内容涉及户项目4个,人项目12个。
《死亡人口调查表》由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填报,内容涉及人项目8个。
由于需要填写内容较具体,因此普查员入户登记可能用时稍长,希望居民积极配合普查员工作。
普查员何时入户?需要如何配合?
这次普查要求普查员走访每家每户,需要至少入户两次。
从10月11日至12月10日,全市38500名普查工作人员,平均每名普查员负责80户或者250人左右的入户普查工作,至少需开展摸底和登记两次入户。
10月11日至31日,第一次入户开展摸底工作,进行普查告知,询问登记方式,了解户内人员的大致情况。
11月1日至12月10日,第二次入户开展登记工作,这期间还将随机抽取10%的住户第三次入户,开展填报《普查长表》工作,调查更为详细的人口结构信息。
普查员将佩戴统一的证件开展工作,普查员上门时,住户可以先验明普查员身份,放心请普查员进入家中进行登记。
首次可以自主填报,如何自主填报?
为了方便大家申报普查信息,尽量减少对普查对象的打扰,对普查短表首次采用普查对象自主填报方式,开发了自主填报程序,允许大家使用移动终端扫描二维码联网自行申报个人和家庭信息。
倡导普查对象进行自主填报,住户如需自主填报,可在普查员上门摸底时向普查员说明,请普查员提供自主填报的账号,根据填报要求按时、如实申报信息。
选择自主填报的住户应在11月5日前完成信息申报,如果没有完成,普查员将入户登记普查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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