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扩大低保保障范围 “单人户”纳入低保

2022-06-07 15:41:26    来源:合肥晚报    

扩大低保保障范围,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纳入低保,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、重病患者,采取“单人户”纳入低保等措施予以保障……为全力筑牢基本民生保障网,近日,安徽省民政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社会救助重点工作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。

《若干措施》明确,民政部门负责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建设和维护,教育、人社、住建、卫健、应急、医保、乡村振兴、残联等部门要依托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共享交换通道,做好社会救助相关信息的汇聚、整合和推送工作,2022年底前力争做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信息互联互通,低收入人口信息数据基本完备,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高效应用。

同时,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,扩大低保保障范围,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纳入低保,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、重病患者,采取“单人户”纳入低保等措施予以保障。加强摸底排查,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、边缘易致贫人口、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纳入保障范围。落实低保对象收入豁免、就业成本扣减政策,对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,给予一定的渐退期。

深化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有效衔接。疫情灾情期间取消户籍地、居住地申请限制,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由急难发生地实施救助。强化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功能,用好用足乡镇(街道)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,可“小金额先行救助”,事后补充说明。困难群众申请低保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期间,符合条件的可根据困难程度先行给予临时救助;困难群众申请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后,符合条件的应纳入临时救助范围,做好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有效衔接。

《若干措施》还要求,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,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有针对性的帮扶,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,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到影响。(李后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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