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9日,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通过《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的决定》。这是南京都市圈首次跨省域协同立法,也是全国首例对单一物种的流域性区域协同保护立法。《决定》于今年10月24日正式实施。
该《决定》体现了五个方面特点,即:建立全流域、全生命周期的保护制度,践行物种保护和生境保护相结合的保护理念,建立都市圈区域协同的保护机制,凸显长江江豚的文化价值。
为做好此次跨区域协同立法,两省三市共同制定了《长江江豚保护协同立法工作方案》,明确协同立法采用共同的体例结构和核心制度。
立法明确健全完善上下游、左右岸跨地区跨部门协同保护制度,有关行政部门应在资源调查、种群交流、收容救护、执法监督、社会参与等方面开展协作,联动推进江豚及其生境的保护。
为了让“长江的微笑”更灿烂,《决定》规定,协同开展流域性长江江豚资源调查和生存环境监测,加强科研合作、技术交流和研究成果共享。同时,加强长江江豚遗传多样性保护合作,协同建立种群基因档案,加强种质资源交流,加强长江江豚的收容救护合作,共享收容救护设施设备,互相提供收容救护人员与技术资源,定期开展收容救护技术交流,共同提升收容救护水平。
《决定》明确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长江江豚及其生境的义务,有权制止和举报损害长江江豚及其生境等违法行为。对损害长江江豚及其生境的行为,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。
长江江豚是目前长江中仅有的水生哺乳动物,也是极度濒危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,被誉为“水中大熊猫”。作为长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保护的旗舰物种,其种群数量直接体现长江大保护的成效。
南京、镇江、马鞍山三市长江段总长约260公里,生活着长江江豚约100头,约占长江干流长江江豚数量的22%、长江流域总数的10%。此次两省三市联合开展长江江豚保护协同立法、构建多层次多维度的跨行政区域江豚保护体系是保护长江“微笑天使”种群延续的迫切需要,也是提升保护实效的必然要求。
日前,2022年长江江豚科学考察在长江流域各个江段同步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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